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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地名演变与中国对南海的管辖

张磊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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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相关地区的命名是国家主权行使的具体表现,反映了国家对地方的管辖。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命名,自有其历史演变的过程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国家对南海管辖逐步而具体的历程。清末李准命名西沙诸岛之前,对南海的称呼虽始终没有形成官方统一标准,但当与各种军政管辖行为相结合时,可以确认为初始的领有关系和原始权利。20 世纪以来的四次标准化命名,则不断在西方主权概念下从根本上确认了中国对南海的管辖权和主权。历史至今,对南海的命名均是中国进行有效管辖的具体反映,具有不容置疑的国际法效力。

关键词: 历代政府; 南海; 地名; 管辖; 主权

地名工作“关系到领土主权、国际交往,关系到民族团结和人们日常生活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科学性。”纵观中国历史,从“涨海崎 头”、“珊瑚海”,到“石塘”、“长沙”及一系列延伸出的名称,再到西、南、中、东沙的区分与各个岛礁的具体命名,直至近代以来多次标准化命名,南海地名不断演变、更正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对南海不断认识和开发的历史,并构成了中国对南海 权利诉求的历史依据。本文不揣浅陋,将从南海诸岛地名演变的角度讨论南海管辖的演变历史,敬请方家批评。

一 对南海诸岛地名研究的主要成果

对岛礁等赋予具有本国历史文化特质的名字, 是行使管辖权的重要内容。目前,对南海诸岛及其 海域命名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主要包括: 一是地名汇编、源流、考释的研究; 二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相关研究。

前者以地名研究中最为基础,也是最为核心的部分; 并为南海开发和经营、管辖的时空范围、南海主权历史基础、坐标和地理位置的确定等相关研究的进一步展开奠定基础。主要包括冯承钧《中国南洋交通史》、伯希和《交广印度两道考》、陈佳荣、谢方与陆峻岭等编《古代南海地名汇释》、广东省地名委员会编《南海诸岛地名资料汇编》、韩振华主编《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刘南威《中国南海诸岛地名论稿》、韩振华《南海诸岛史地论证》、韩振华《南海诸岛史地研究》、李金明《中国南海疆域研究》、吕一燃《南海诸岛: 地理· 历史·主权》等专著和论文集。吕一燃主编的论文集中,收录了林金枝、吴凤斌、林荣贵、韩振华、戴可来、曾昭璇等先生的多篇南海地名考释论文。此外,还包括林金枝《石塘长沙资料辑录考释》、 南溟子《涨海考》、刘南威《南海诸岛地名初探》、李金明《我国南海疆域内的石塘、长沙》与《南海诸岛史地研究札记》等文章。

后者则是在前类研究基础上展开的,反映了前类研究的基础性和重要性。相关研究成果除在上一类涉及的文献中有所体现外,还主要体现为如下内容: 李国强著《南中国海研究: 历史与现状》、林金枝与吴凤斌《祖国的南疆: 南海诸岛》、郭渊《晚清时期中国南海疆域研究》等论著,以及吴凤斌《我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的历史证据》、孙冬虎《南海诸岛外来地名的命名背景及其历史影响》、刘南威《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领土主权属于中国的土地名依据》和《现行南海诸岛地名中的渔民习用地名》、黄碧蓉《从南海地名演化看我国的海洋认知—及英国的海洋殖民意识》、李国强《从地名演变看中国南海疆域的形成历史》等论文。

总体而言,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和命名、持续开发和经营等方面,并涉及对 南海诸岛经营和开发史、管辖史、主权权利、国际关系(史) 、渔业史、海洋意识、海洋文化、民俗、海洋历史地理学、海上贸易史、地名学等领域。通过国家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命名,讨论对南海的管辖,严格来讲只能追溯至清末李准巡海时的命名。在此之前,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相关名称是与古代中 国传统文化和中国生产力水平发展密切相关的,以社会普遍认可的方式反映在文献中,因此通过文献中名称及相关记载,可以反映出逐步具体而丰富的政府或国家管辖存在或管辖意愿。此后,以西方主权概念为基础的命名和管辖体系成为主流,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官方统一和标准化命名直接反映了主权概念下对南海的国家管辖。


二 历史上南海地名演进与国家管辖

历史上地名和管辖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隋唐之前、宋元明清时期、清末以来。前二者属传统命名时期,清末即1909年以后属于近现代命名阶段。

(一)传统命名阶段对南海命名与管辖的发展

尽管没有官方统一命名,但官方或准官方文献中出现的称呼,仍然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政府或国家对相关岛礁或区域(范围)的认知与认可,是对相关行为的官方承认。于是,通过相关记载,可以彰显政府的存在,也可反映具有时代特色的管辖。特别是当这一认可与具有管辖性质的行政或军事行为相联系时,地名与管辖的关系也更加紧密。而所谓“一定意义上”,是指其不同于现代管辖权和管辖理论中对国家标准化地名的要求,毕竟我们不可能苛求于古人。于是,南海地名与管辖,在传统命名阶段就取决于关于国家存在的宣示及其体现。

01 隋唐之前的命名与管辖

  这一时期能够一定程度上表示南海存在的地名形式,主要是那些具有官方性质或反映官方存在的记载。此时,对南海的称呼主要有: “涨海”、“涨海崎头”、“珊瑚洲”等。不同的称呼反映了对南海的初步认识,也从侧面体现为王朝在南海的存在及其程度。

“涨海”之名较早见于东汉杨孚著《异物志》: “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徼外大舟,锢以铁叶,值之多拔”,表明东汉时期在“涨海”(南海) 的航行已获得初步发展。虽将礁石造成的触礁和搁浅等理解为“磁石”对船只航行的影响而不科学,但也反映了对南海航行的初步认识。此书已然散佚,该内容却被后世引录于方志等可以体现属于王朝行政管辖史籍中,或被纳入官方所整理收集的大型类书中。如明唐胄《正德琼台志》、清钟元棣《崖州志》等“也引用《异物志》此文。”与该文字 相近的还有三国时吴人万震《南州异物志》所载: “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外徼人乘大舶,皆以铁 鐷鐷之,至此关,以磁石,不得过。”

三国时曾奉使巡游的吴国康泰,在亲历中获得了南海诸岛珊瑚礁的第一手资料,并记载于《扶南传》中: “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石,珊瑚生其上也。”作为奉命代表孙吴政权巡游南海的记录,其价值无疑是巨大的: 一是记述了当时所见所 闻,是十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二是以“涨海”称呼 “南海”,表明该称呼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较为普 遍的社会认同,并被官方采纳; 三是称其为“珊瑚洲”的记载表明: 此时的对西、南沙群岛的认识已经较前期有所深入。

对“涨海”和“珊瑚洲”等名称的记载,还涉及其地形、地貌、物产、生产作业方式等。如张勃《吴录》 中论及“岭南卢宾县涨海中,玳瑁似龟而大。”指出涨海所产玳瑁特征。此外,于裴渊《广州记》、郭璞《尔雅》注文《岭南道一广州东莞县》、康泰《外国杂传》等古籍中都有出产珊瑚、(鹦鹉)螺、及以铁网取珊瑚的记载。当然,“涨海”、 “涨海崎头”和“珊瑚洲”等名称,此时还非固定的具体名称,基本仍属泛称。与具有官方色彩的《扶南传》相印证,可以得出如下推论: 秦汉三国时期,中国人已经开始了对南海诸岛及其周边海域的开发,在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大量经验,为官方所掌握和利用,并进一步通过官方实践记录了当时的南海。

南北朝时期的相关记载仍以“涨海”泛指南海或其某区域。如沈怀远《南越志》、谢灵运《武帝诔》、鲍照《芜城赋》等都有涉及,其中尤以谢氏文值得注意。文中记载东晋时卢循之乱,王朝水师与卢循交战于南中国海的情形: “虎骑鹜隰,舟师涨海。”从命名角度来分析: 一方面,“涨海”之名延续而下,并被用于反映国内平乱之战,表明自秦汉以来已经越来越为人所熟悉,并成为了对南海认识的普遍共识; 另一方面,水师作战于此,表明对该海域愈发了解。韩振华先生认为,这条史料还表明 “南海诸岛在东晋时期就已在我国海军巡辖之下。自然在南朝宋代,南海诸岛也在宋海军巡辖之内。” 即这一叫法得到较为普遍认可,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王朝政府存在的表示和对其归属的认同。隋唐时期,对南海的命名又有新的发展,总体 来说体现出更加具体的趋势。分别出现“焦石山”、“象山”的称呼。经学者考证,二者皆指西沙群岛或 其中的岛礁。前者主要体现在《隋书》和《通典》中,作为具有正史地位以及受普遍推崇的重要史籍,二者记载之相同反映了: 一方面,表明“焦石山”的认知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另一方面,体现官方对“焦石山”名称的认可。而对“象山”的记载,主要体现在贾耽《广州通海夷道》、顾炎武 《天下郡国利病书》、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考虑到作者身份和资料来源等因素,除体现该名称得到一部分人认同外,是否可以表明王朝的 官方存在和领有意向,还难以判定,但并不能排除这一可能。

至晚到隋唐时期,中国人的活动范围已经达到东沙群岛和西沙群岛,但相应的存在,从最早发现和持续开发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来自民间力量在发挥主要作用。官方的存在或领有意向,尽管略有表达,但记载有限,不能过分夸大。

02命名的普遍认可与管辖的深入: 宋元明清时期

自宋开始,随着在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范围内生产、生活和航运等活动的深入,对其地理、位置、气候、水文等认识也是日渐深刻。与之相适应的是古籍记载中对南海相关命名呈现出逐步细化、 具体和集中等特点。

该时段对南海相关海域和诸岛的称谓,主要包括“长沙”、“石塘”、“千里石塘”、“千里长沙”、“万 里石塘”、“万里长沙”、“万里长堤”、“石星石塘”、 “万生石塘屿”等等。据林金枝教授统计,“仅宋元明清四代,记述南海诸岛石塘、长沙之类的文献、图籍多达百种,名称叫法二十余种。其中宋代有七种图籍,五种叫法; 元代有四种图籍,三种叫法; 明代有二十二种图籍,八种叫法; 清代有七十余种图籍, 二十一种叫法。不仅如此,而且还对南海诸岛岛、礁、沙、滩、洲起了许多形象生动的名字。”“长 沙”、“石塘”系统的南海命名,并非具有严格而特定的范围指称。“千里”和“万里”之称也只是对所见岛礁长与广之形容,而非实际数字。宋代时“长沙” 常指西沙群岛,“石塘”则多用以称呼今南沙群岛。宋以后的典籍内所谓“长沙”、“千里长沙”、“万里 长沙”等多数也是指西沙群岛,“石塘”、“千里石塘”、“万里石塘”则多指南沙群岛。但具体所指,往往需要根据具体记载分析、判定其是泛指还 是特定某一区域。除长沙、石塘之类的名称外,还出现了“九乳螺州”、“七洲洋”、“昆仑洋”、“巨周”、 “巨洲”、“琅琊山”等等具体海域或岛礁等的名称。

对这一时期复杂的名称,李国强先生曾做了相关总结:

名称繁多。即如上文所述,以“石塘”、“长沙”为核心的名称,仅宋元明清四代涉及文献、图籍等就多达百种,名称叫法达二十余种。

 地名相对集中。围绕“石塘”、“长沙”形成的诸多名称,还表明人们对南海诸岛 认识趋于一致。

文献图籍记载频率高。各类记载相比前代不断丰富,体现了人们对南海关注和了解程度的不断深入。其记录内容也涉及了水流、风向、海底地理结构、航行危险区( 即如“上怕七洲、下怕昆仑”) ,是相 关活动不断丰富、深入,认识不断具体、详实的反映。

本文认为,除反映出相应的认知和熟悉的进一步深入之外,也体现出其时比以往更加丰富和充分的管辖存在与管辖意愿。宋代时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界限在交洋( 即交趾洋,今北部湾)与竺屿( Pulo Aor,今马来西亚半岛东岸外的海岛)间。而其名称于“涨海” 之外,相关文献中也出现“石塘”、“长沙”及其相关别称或异称,如长砂、千里长沙、石堂、石牀、万里石床、万里石塘等。其中《宋会要》第一次以“石塘”泛指南海诸岛;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开始记载 “长沙”、“石塘”;《琼管志》(13世纪初成书,已散佚) 则首次以“千里长沙”、“万里石塘”称南海诸岛。上述名称常出现在中外交通记载中,难以明确其管辖权属。如《宋会要》载来贡使者所言: “国人诣广州,或风漂船至石堂( 石塘) ,则累年不达矣。”又或真里富国“欲至中国者,自其国放洋”,“十日过洋,傍东南有石塘,名曰万里,其洋或深或浅,水急礁多,舟覆溺者,十之八九,绝无山岸。” 尽管如此,相关记载,特别是具有官方性质的《宋会要》反映了这些名称已经得到了历代王朝政府的认可,这就为进一步具体的管辖措施提供了可能。

事实上,记载南海相关名称的文献,又往往涉及中外界限、军事行动或其它反映官方存在或管辖意愿的内容,这就为确认历代政府在南海的管辖及其程度保留了依据。宋代赵汝适《诸蕃志》载: “贞元五年,以琼为督府”,“至吉阳,乃海之极,亡复陆涂。外有洲,曰: 乌里; 曰: 苏吉浪。南对占城,西望 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四郡凡十一 县,悉隶广南西路”。卷下《志物附载海南条》该文明确表明,唐宋时期南海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已 为海南属海,并属广南西路管辖范围。宋义太初序《琼管志》也有类似的记载: “吉阳,地多高山……, 其外则乌里苏密吉浪之洲,而与占城相对,西则真 腊、交趾,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上下渺茫,千里 一色,舟舶往来,飞鸟附其颠颈而不惊( 原注: 琼管志) 。”即南海诸岛之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在宋代 时属广南西路琼管吉阳军管辖。上述资料后被多种方志等所引述,如清金光祖《广东通志》、清郝玉麟《广东通志》、萧应植《琼州府志》,《舆地志四疆域》等,这些记载毫无疑问地表明: 南海诸岛 自宋元以来已为中国海南辖属疆域。其它如“九乳 螺洲” ( 西沙群岛) 、“七洲洋” (西沙群岛) 等 相关名称,尽管出现较少但为南海所属岛礁和海 域,并归属中国疆域之内,却无疑问。

总之,宋代对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往往围绕“石塘”和“长沙”命名,以“长沙”指今西沙群岛,“石塘”指今南沙群岛。名称的普遍一致性,不但表明民间与官方对南海认识逐步趋于一致,而且结合国家疆域、海巡范围等反映了国家的南海存在,即南海疆域已被明确纳入了国家管辖范围之内。而这种趋势在元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愈加明确,并不断巩固。

元代时名称亦以“石塘”、“长沙”及其演变为主,并有昆仑洋( 山) 、七洲洋等,但对南海的记载总体较少,但仍明确表达了对南海相关岛屿及其海域的管辖。蔡微《琼海方舆志》载: “外匝大海,接乌里 苏密吉浪之洲,南则占城,西则真腊、交趾,东则长 沙、万里石塘,东北远接广东、闽、浙,近至钦、廉、 高、化,开洋四日到广州,九日夜达福建,十五日至 浙江。”即依然继唐宋建制将长沙、石塘等南海诸 岛纳入海南疆域范围之内。其中“长沙”指西沙群岛,“石塘”至南沙群岛。汪大渊《岛夷志略》则 专记万里石塘,包括了今天南海诸岛东、中、西和南 沙群岛。在论及万里石塘的地势时,他认为: “故原其地脉,历历可考。一脉至爪哇( 按: 今爪哇 中部北岸地区) ; 一脉至渤泥( 按: 今加里曼丹) 及古 里地闷( 按: 今帝汶岛) ; 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 ( 按: 指靠近加里曼丹的南沙群岛之地) 。盖紫阳朱 子,谓海外之地与中原地脉相连者,其以是欤。”其中强调南海诸岛是中原地脉的延续,反映了对其归属中国管辖的认可。

明代所记南海地名,虽出现了“巨洲”、“巨周” 和“琅琊山”等更为具体的名称,但没有脱离“石塘”、“长沙”命名系统,主要有: 石塘、长沙; 石塘、石 星石塘、万生石塘屿; 千里长沙、万里石塘; 千里石 塘、万里长堤; 万里石塘、万里长沙; 万里石塘山等 等。总体来说,“对南海诸岛的发现与命名 较之前代有了更大发展,它在延续前代发现与命名 的基础上,对整个南海的认识愈加深入,其范围已完全覆盖了今天南海诸岛中的四个群岛。”即明代南海地名发展的基本特点体现为: 较之前代更加具体、深入、明确的命名以及对各群岛进一步的区别。与之相应的是明王朝对南海的管辖也进一 步丰富,主要体现为大量增加的各类南海文献和图籍( 计有二十多种) 。

王佐在对南海潮汐等气候的记载中说,“(万) 州东长沙、石塘,环海之地,每遇铁飓挟潮,浸屋渰田,则利害中于民矣。”上述文字至少反映: 一是明代国人对南海的气候等自然因素认识进一步深入; 二是长沙、石塘等南海诸岛已经有人常居于此, 甚至种植并建居所; 三是更为普遍地认为长沙、石 塘为万州“环海之地”,即万州之一部分。《海槎余 录》( 撰于嘉靖 19 年,即 1540 年) 则记为: “千里石 塘,在崖州海面之七百里外……万里长堤出其南, 波流甚急,舟入迥溜中,未有能脱者。”文中则明确将千里石塘( 中沙和西沙群岛) 纳入了崖州管辖 范围内。唐胄《正德琼台志》和黄忠《海语》等也纷纷表明“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属海南所辖,并为明王朝的海防区域。其中,王佐和顾玠关于南 海归属,有“万州”和“崖州”之不同,其原因在于南 宋以来归万州管辖的南海诸岛到明中叶时改属崖 州管辖了,但该不同丝毫不能否定中国历代政 府对南海管辖的史实,反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其管辖的延续性。

 《郑和航海图》、《武备秘书地利附图》等地图在明确标注具体海域名称之外,将其纳入了明王朝 的疆域范围之内。前图中绘有“石星石塘”、“万生 石塘屿”和“石塘”,分别指东沙群岛和中沙群岛、南 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对不同群岛和海域的分别标 绘和命名,集中体现了明代对南海的认识已经更加 清晰。后者对岛屿和海域的标绘等与《郑和航海 图》相同。

此外,张燮《东西洋考》、章潢《古今图书编》、罗洪先《广舆图》、张天复《皇舆考》卷十四夷附《东南海夷图》、王在晋《海防纂要》等图籍中对相关诸岛和海域名称等内容标绘和论述,均不同程度上体现 明王朝在南海的存在和管辖意愿。

清代对南海的开发和活动更加频繁,各类记载也越来越丰富,且愈发详细,而对南海诸岛的名称更加丰富多样。“据不完全的统计,就有二十多种叫法,记述的图笈不下七八十种,”但依然以 “石塘”、“长沙”及其演变为主。林金枝教授总结了其主要名称,包括: 石塘、长沙; 石塘海、长沙海; 千里石塘、万里长沙; 万里长沙、万里石塘; 千里长沙、 万里石塘; 万里石塘; 万里长沙; 石塘等。虽叫法不 同,却涵盖了今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等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并涉及行政区划、军事巡防、救助外国遇难海员等管辖行为。

有关疆域的记载,主要涉及“千里长沙、万里石塘”、“长沙海、石塘海”等名称。在论及琼州府万州 所辖疆域时,郝玉麟《广东通志》云: “万州……州治 千里长沙、万里石塘,烟波隐见。”其它如胡端书 《万州志》、明谊《琼州志》、蒋廷锡《古今图书集成》的相关记载也将长沙海、石塘海等列入万州山川形胜条内,作为万州的山川胜水载入史册。如胡端书记: “长沙海,石塘海,俱在( 万州) 城东海外洋。”

相关地图同样将不同名称的南海诸岛列入清王朝的疆域范围之内。1800年历下晓峰氏摹绘乾隆 32 年黄证孙《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重订本而成的《清绘府州县厅总图》,不但将南海相关区域 分别标绘为“南澳气”( 东沙群岛) 、“万里长沙”( 中 沙群岛) 、“万里石塘”( 南沙群岛) 和“七洲洋”(西沙群岛及附近海域) ,而且“七洲洋”划为清王朝的 一个府。1838 年严如煜《洋防辑要》中《直省海洋 总图》明确绘出“万里长沙”,并将南海四个群岛列 入国家疆域之内。而在《洋防辑要》另一幅《广东洋 图》中,又绘出“象石”、“九乳螺洲”( 西沙群岛相关 岛礁) 列入“广东洋”版图之内,属广东省管辖。其它还有多种,1767 年黄证孙《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 图》、1767 年 以 后 朱 锡 龄《大清万年一统全图》、 1810 年佚名《大清万年一统地理全图》、1817 年陶晋《大清一统天下全图》、1895 年佚名《古今地舆全 图》等亦如晓峰氏那样分别标绘出“南澳气”、“万里长沙”、“万里石塘”、“七洲洋”等四个群岛。总之,南海包括四大群岛在清代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只是在具体名称上稍有不同。

在有关清水师巡洋和求助国外遇难海船员时, 主要“七( 九) 洲( 州) 洋”、“东沙”和“崖州洋”等名称,主要指西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关于吴陞率水师巡洋的史实,黄任《泉州府志》、吴堂《同安县志》 等均有相近记载: “吴陞,……,自琼崖,历铜鼓,经七州 洋、四 更 沙,周遭三千里,躬自巡视,地方宁谧。”七洲洋即为西沙一带海域。说明当时清水师已经明确至少将西沙群岛及海域纳入海防范围。此外,明谊《琼州府志》、钟元棣《崖州志》、李瀚章《广东舆地图说》也都有崖州协水师营海防巡逻至“暹罗占城夷洋”或“七洲洋”的 记载。而求助外国船只的记载,分别有乾隆二十年 (1756) 没来由国“被风飘至万洲九洲洋面击碎”,得到救助并被送 往澳门附搭回国;乾隆27年 (1762) 打捞暹罗在“七洲洋”面被风折桅搁浅的副 贡船; 道光二十年( 1840) 越南兵船在“崖州洋遭风破坏”,被“递至钦州转送回国。”以及1883年荷兰关于该国船只在“东沙岛”搁浅,货物被掠的照会。

此外,约成书于康熙末年的《更路簿》、《指南正法》,及曾任高雷廉总兵官的陈伦炯《海国闻见录》等资料也需要特别注意,它们不但包含了大量对相关岛礁和海域的名称,而且皆涉及了详细的南海诸岛航行和生产的针位和更数。

相关文献和地图表明,清代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认识已经越来越清晰。尽管对南海诸岛和海 域的命名依然多有不同,且没有形成官方统一命名,但当与各种具体的管辖行为或官方存在相结合后,清王朝对南海的管辖事实和意愿已清晰可见。

总之,清末以前,南海命名与管辖的关系体现为如下特点: 一是由于时代和观念的差异,在缺乏统一官方命名的基础上,已知南海地名还难以直接反映出国家的管辖,但当将相关行为与名称结合起来时,则较为清晰地反映了国家的管辖不断丰富、明确和具体的趋势。二是历代命名之具体名称的不同,体现出不断具体化、细化和延续性等特点,比 如由对南海的泛称( “涨海”等) 逐渐发展出“象山”、“南澳气”等等具体岛礁的称谓( 关于“涨海”的称呼,在清代也依然存在) 。三是虽具体称谓不同,但并没有妨碍官方对这些名称的认同,及进而 将之作为政府行政和军事管辖范围而纳入史籍。

(二) 现代命名阶段对南海的命名专管辖的发展

20世纪,对南海的命名出现从无序化到准标准化,再向标准化转变的历程,使自南海命名直接解读国家对南海的管辖成为可能。相关命名共有四次: 第一次为1909年设立“筹办西沙岛事务处”及李准巡视西沙群岛的命名。日人西泽吉次侵占东沙岛事件促使清政府开始留意对西沙岛的经营。1909年4月副将吴敬荣勘察西沙后,两广总督张人骏设立筹办西沙岛事务处,第一次用官方名义以 “西沙岛”为名设立正式机构经营西沙。同年5月, 张人骏再次派水师提督李准等巡视西沙群岛,并为西沙群岛各岛礁命名,包括: 东七岛( 树岛、北岛、中岛、南岛、林岛、石岛、东岛) 、西八岛( 珊瑚岛、甘泉 岛、金银岛、南极岛、琛航岛、广金岛、伏波岛、天文岛) 十五个岛名。这些岛名皆具有一定的涵义或纪念意义,如琛航、广金、伏波等皆为当时前往西沙之军舰名。李准对西沙诸岛命名是官方第一次对南海诸岛命名,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标志着南海诸岛开始被纳入现代官方管辖体系。

 第二次为1935年水路地图审查委员会对中国南海各岛屿华英名对照表的公布。民国政府于1933年成立“水路地图审查委员会”,并与 1934年12月21日第25次和1935年3月22日第 29次会议,专门审定了南海各岛礁中英文对照名称 132个。又于1935年1月和4月在《水路地图审查委员会会刊》第一和第二期上公布中国南海各岛屿华英文名对照表和《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是中国政府对南海第一次准标准化命名。南海疆域得到首次完整体现,并被分为:东沙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 今中沙群岛) 和团沙群岛(今南沙群岛) 等四个部分。由 于勘测等技术条件限制,南海地名虽不能尽含所有岛礁,且忽略了李准曾经对西沙诸岛的命名,甚至 多数岛名来自对英文岛名的音译,但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行为,“所以也标志着 认定南海诸岛地名、规范南海诸岛地名的工作正式 起步”,标志着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行使着有效管辖权。

第三次为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布《南海 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1946年11月至1947年3月,中国政府完成了接收南海诸岛的任务。1947年4月12日,国民政府致函广东省政府,将西沙群岛武德岛改名“永兴岛”,南沙群岛长岛改名“太平岛”。同年内政部方域司决定重新拟定南海诸岛名称,“最后确定南海诸岛的群体名称12个,个体名 称 160 个,合计 172 个。”并于1947年12月1日由内政部通过中央社正式公布,次日见报。与 1933 年公布地名相比,本次地名不仅仅是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在减少外来地名影响方面也采取了一定措施: 一是以汉语新地名替换原有英文译名,如以历史上或接收南海诸岛的人名和军舰名及其相关名称替换; 二是保留大多数英文意译地名,同时对少量译名进行调整,使之更具美感且易读,如以“金银 岛”替换“钱财岛”等; 三是减缩英文译名,控制在二至四字间,以减轻外来痕迹。如将“伊机立亚滩”改 为“隐矶滩”等。此次命名试图进一步削弱外来地名的影响,进而体现中国对南海管辖的进一步深入。 

 第四次为 1983 年中国地名委员会受权公布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此次命名公布在 1983 年 4 月 25 日《人民日报》第 4 版,内中含287个标准地名。汉字书写外,还附有汉语拼音和当地渔民习用名称。其中在大规模调查的基础上,并增加、调整了一批名称,还使用拼音实现了地名的单一罗马化。标准化发展深刻反映了我国对南海的管辖进 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三 结语

对领土范围内区域命名,在今天的国际法视野下,是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最基本的国家管辖行为之一,也是国家管辖权的基本体现。中国对南海的管辖自有其发展脉络,并与中国当时的生产力和官方价值观念等密切相关。文章结合历史管辖具体行为,通过考察历史上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命名的演变,展现了中国历史上对南海管辖方式、深度等内容的发展过程。

隋唐以前人们对南海的认识较为有限,缺乏对具体岛礁和海域的认识,因而其称呼也常泛称为 “涨海”; 相应地,当时的管辖也较为朦胧,不但记载有限,且所反映的管辖事实和意愿也十分微弱。而 宋元以来,特别是明清时期,文献对南海诸岛名称的记载更加集中和频繁,管辖具体行为与行政区划、海防巡逻等军政行为相联系。这使得通过对相关文献的解读,能够更加真切且具有说服力地反映明清时期对南海管辖的方式、力度和范围等,体现出比以往更加丰富、充分的管辖存在与管辖意愿。但若仅从名称考虑,这一时期对南海的管辖明显还处于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之中,因为其始终缺乏官方统一的标准化命名。这种情况,直至20世纪对南海命名标准化和统一化进程的开始才得以改变,并 更加坚定地表达了中国对南海所拥有的管辖权和主权。

从无到有、从朦胧到清晰的南海管辖,在南海 诸岛及其海域的地名历史演变中得以表达,并于发现、经营南海的丰富历史史实和资料共同构成了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历史依据。尽管无法与今天的管辖程度相比拟,但在历史的视野下,南海命名和管辖演进过程充分体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因而具有不容质疑的国际法价值。

来源:《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第27卷

作者:张磊

选稿:常宏宇

编辑:李露萍

校对:郝志坚

审订:郭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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